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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时效

发布时间:2021-05-18   阅读:2139次
 1、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导致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。离婚时,一方隐藏、转移、变卖、毁损夫妻共同财产,或伪造债务侵占另一方财产的,离婚后,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,有权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。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,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。
2、漏分夫妻共同财产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。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,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两年,从发现或应当发现漏分财产之次日起计算。
3、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。离婚后要求确认财产分割协议效力或对财产分割问题反悔,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,应在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起诉讼。
离婚财产纠纷诉讼时效是否可以受限制,这个问题可以具体分几种情况。
首先,如果是离婚的时候一并处理财产,那么这就没有时效限制,也就是说,什么处理离婚的问题,就什么时候处理财产的问题。
第二种情况,是虽然离婚了,但在诉讼离婚过程中有些财产问题没有一并处理,尤其是离婚时还没有取得房产证的房屋,如果双方协商不成,那么法院暂时不处理,需要在取得房产证以后,另行处理。而且对共有房屋这些共有物的分割,是不受时间限制的,没有规定说离婚后多长时间内必须进行分割。
第三种情况,就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婚姻法的相关规定,在离婚以后才发现对方在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转移、隐匿财产行为,损害自己财产利益的,那么应当在发现之日起三年内主张权利,这里就是一个三年诉讼时效的规定。最后,如果是协议离婚时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存在欺诈、胁迫情况的,离婚后一年内可以提出撤销关于财产部分的约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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